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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范文
更新时间:2024-03-28 18:24:02

劳务合同范文

劳务合同范文第一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xx年印制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 写:_________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 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 筋 工_____元/工日;砼 工_____元/工日;油 工_______元/工日;抹 灰 工_____元/工日;架 子 工_____元/工日;水 暖 工_____元/工日;电 工______元/工日;壮 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 地上结构:_____元/m2;地下结构:_____元/m2;初 装 修:_____元/m2;水 电:______元/m2;________; 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m2;屋面防水:_______元/m2;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m2;水泥砂浆:_______元/m2;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m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劳务合同范文第二篇

  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 (工程具体名称、部位、桩号里程等) 2、合同价款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人民币 元 3、开竣工时间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及双方协商约定,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承诺书; (3)本合同附件; 6、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必须具体)。

  (2)(必须具体) 。 7、图纸

  7.1承包人应在工作开工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8、项目经理及人员

  8.1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称:

  8.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称:;技术负责人:,职称:。

  8.3分包人必须确保主要人员经常在现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经过承包人的同意,办理请销假手续。 9、承包人义务

  9.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完成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年月日前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2)在年月日前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环保和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主要控制轴线)、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9.4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应保证施工需要;

  9.5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如有其它需要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则补充至本条中,例如施工用水、用电的提供,临舍的搭建等等)

  10、分包人义务

  10.1对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严禁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和环保达标;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

  顾全局;

  10.4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5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0.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0.7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

  10.8分包人应满足承包人管理办法及管理体系中的有关要求,以确保承包人管理方针及目标的实现。 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满足业主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环境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当地政府有关环保要求及公司贯标要求详细拟定,指标必须量化,具有

  可操作性)。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项目特点、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及贯标要求详细拟定,指标必须量

  化,具有可操作性)。

  (以上目标不得低于承包人管理手册中的管理目标) (如有其它需要分包人承担的义务,则补充至本条中)

  11、质量与安全

  11.1分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承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1.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分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分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1.3没有承包人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分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基础以上的任一部分工程修筑之前,对该基础进行检查。当任一部分工程或基础已经或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分包人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约定检查的时间,承包人则应按时派人员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测量。

  11.4无论承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分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分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1.5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1.6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2、安全防护

  12.1分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自费实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2.2分包人应自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 13、事故处理

  1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3.2分包人和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4、保险

  14.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或获得保险。

  14.2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或获得保险 。(关于承包人投保

  的内容,项目可按实际情况,并依据标书进行修改。本款中“获得保险”意为业主投保。)

  14.3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4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5、劳务工资的支付

  15.1分包人应将其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上报一份给承包人备案,并于每月25日向承包人上报劳务工人月工资表,承包人按此金额预留劳务工人工资,并在分包人的协助下直接发放给劳务工人。 16、材料及机械设备的供应

  16.1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承包人提交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经承包人复核批准后,按计划量予以供应,计划量中应包含材料必需的损耗,分包人不得超计划用料,当分包人用料数量达到计划量时,承包人将不再供应材料,分包人必须自购材料以保证工程的施工。

  16.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施工机械设备以及周转材料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单价中,在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按附件二中的价格抵扣工程款。

  (实际单价构成如与此条不符,项目可修改此条)

  16.3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除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外,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均由分包人采购,双方约定采购材料的价格,并将其计入相应的单价中,在合同履行期间,该材料单价不予调整。

  16.5除承包人供应的施工机机械、设备外,工程所需的其余施工机械、设备均由分包人自备,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单价中,在合同履行期间,该费用不予调整。

  16.6分包人自购材料要严把质量关,具备合格证、化验单,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如发现分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7以上所指材料价格均为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价格。 17、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中包含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单价中不含主税金),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

  (如实际单价构成与此条不符,项目可进行修改)

  18、计量与支付

  18.1分包人每月 日前,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将在 日内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计量来核实工程量和确定其价值,并签发计量支付单。

  18.2承包人根据分包人提交的计量支付单,按照双方确认的计量工程数量和合同单价及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核定本月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并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留本月应扣留的质保金和扣回材料、设备等款项。核定本月实际应支付价款总额后,通知分包人。承包人根据业主拨付本月工程款到位情况按比例对分包人支付,支付额度最多不超过已审定计价额的 %。(支付额度的上限为90%) 18.3在业主工程款到位的情况下,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9、施工变更

  19.1除《施工项目工程量、价格清单》中单纯的工程量增减情况外,分包人应依据承包人的变更指令进行施工变更,变更工程的增加额或减少额,应以《施工项目工程量、价格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为依据。如果清单中未有完全适用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定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并按合同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9.2施工中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劳务合同范文第三篇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

  ??

劳务合同范文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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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两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附件二《甲供材料单价汇总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统一采购。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1.0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机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4.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场。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遥各种签手续,其他人员签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1.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14.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6.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9.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1.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3.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四条3款进行处理。

  14.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运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17.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给于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5.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与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7.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若无不可抗力影响当月完成不足下达计划的80%,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按差额的3%进行处罚。为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但完成超过计划的85%,不进行奖罚。

  4.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性施工计划),使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7.在必要进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在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

  9.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总工期顺延(甲方同意例外)。如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顺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0.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向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8.乙方对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期间,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现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增减

  1.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甲方技术和计划部门审批,并要得到甲方负责人的签署认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甲方将不予认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计量与结算时按减少后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过的实物工程量计算。

  3.若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者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

  4.变更工程项目如果分包清单中有单价,招待分包清单单价;如清单无合适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方法的改变一律不予调价。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避免乱拉、乱弃、乱排,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6.禁止乙方通过各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若中途发现乙方施工机械私自调离本工地,视为违约,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新生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___________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杜绝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

  2.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发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费、电费、人员交通住宿治安卫生费均由乙方自负。

  4.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5.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所有相关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8.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设计、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系,如需要联系,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

  10.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合同)。

  第二十二条 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

  3.附件三:《人员、机械台班单价表》

  4.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

  第二十四条 争端与解决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_________ 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 | 返回目录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劳务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为了实现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切实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普通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结构形式: 结构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上述面积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本章第四条.3中执行。

  (4)层数: 地下 3 层,地上 16 层。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时单价详见附件一,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综合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综合单价下调为清单报价单价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4、分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进度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管理人员的岗位清单和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另行上报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提供:

  (1)管理人员岗位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2)需要持证上岗人员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3)相关工伤保险交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4)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结构封顶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须交纳的各种税金、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临建人工费及租赁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奖、材料检验实验等费用,同时还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的费用,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

  (2)各分项工程承包综合单价分别见报价清单,未注明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实际完成工程量除注明外,所有的面积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积。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以及业主(建设单位)及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费用:

  (1) 乙方已明确了解甲方并未将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在报价中一一进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内容将会以通知、方案、交底、规章、制度等形式给乙方明确,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异议的,应首先予以执行,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基于甲方指令所对应的支出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关于本工程质量、工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3)施工依据和施工内容及施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图纸和图纸中规定的标准图籍、规范、法规、以及甲方编制制订的方案、交底。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临时水、电的安装、施工脚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材料、机具、现场设备的倒运、加工、整理、清理安装和进出场的装卸车和在周转料库房的装卸车工作;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为所有建设单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及专业分包施工期间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费用。

  (4)现场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全部用工所发生的费用。

  (5)为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进行清理、保护而支出的费用。

  (6)为达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费用。

  (7)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施工周期间歇所发生的用工等待费用、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乙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的所有证件、许可证、保险、用工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同样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乙方需上缴的各种税费、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的费用;还包括了为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费用外,其他一切发生在本工程内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料具整理、材料的检验实验费等方面的工作无论是否由甲方进行安排,结算时均不对劳务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增减。

  (9)施工条件不具备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擅自将人员进场,造成的人员停工、窝工、误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施工条件具备,但乙方相应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后续人员窝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0)与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电动工具及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费用。

  (11)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括现场临时水、电新建的施工及管线拆除、材料现场卸料以及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车、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场内、外进场就位、退场归还的一切费用。管线出建筑物外规定范围内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预埋件预制和回收用工、现场文明施工清理用工、应对有关方面检查的现场和生活区及办公区清理用工、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业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现场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费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3、关于合同价款的增减及窝工补偿:

  (1)乙方接受甲方下发的所有设计变更,对于承包范围以外的洽商项目按照( 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不包括部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设计变更或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变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日,每个工日综合单价按 元进行结算,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2)对连续超过一周时间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补偿费用(一周内部分不予补偿),结算时按双方确定超过时间部分的工人人数以 40 元/工日标准给予补偿(以当时签的确认单为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3)对于乙方未经甲方 经营主管 书面认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4、暂定固定总价款为: (人民币)

  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承包价及承包内容确认单、承诺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

  (4)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

  (6)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结算书

  (7)经甲方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函件、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交工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视为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同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

  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有权单方面编制当月结算资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结算标准,甲方不予结算。

  3)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或签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清算的依据。

  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时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且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后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质量保修期满、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甲方经营部。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的、合法的劳务发票,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

  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 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控制在当期应付工程款的70%以内,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第六条 材料、机具供应

  1、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及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及工具外,其余工程所需的机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电压的电动工具、三级移动的配电箱、电缆和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规定。由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辅助材料须自带入现场,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所有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领用的甲方的机具,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机械、机具进场及时提出,如未提出视为合乎要求,无论是否提出,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4、乙方自带小型机械的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及材料,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机械清理保养,机械发生故障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具,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

  (2)甲供及调拨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违者按材料数量双倍处罚。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

  (3)甲方供应调拨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丢失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所有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是乙方负责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人员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以签名(盖章)为准,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机材部。

  (5)其他: 。

  6、对本工程材料的使用及奖罚,双方约定如下:

  (1)现场材料的供应量应根据合理施工方案现场调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供应至施工现场。

  (2)乙方确保商品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的模板、支撑等完善有效,发生因模板支撑等方面失效导致的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确保混凝土到场后按时迅速浇筑,如因乙方人员原因发生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对于工程实体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外,乙方现场卸货后,确认数量,并在料单上签,作为甲方实际给付的工程实体材料数量依据(如果乙方拒绝签,则按甲方签为准)。

  (3)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妥善保管,按甲方要求码放成堆,不得浪费和丢失。

  (4)双方约定工程实体材料的损耗率控制在以下范围内(以设计图纸的工程数量为标准):

  1)钢材损耗控制在 %之内。

  2)水泥损耗控制在 %之内。

  3)混凝土损耗控制在 %之内。

  4)砂石损耗控制在 %之内。

  5)块料面层损耗控制在 %之内。

  6)其他未注明材料按照 计算。

  如果实际损耗率小于上述控制率,则按超额节约部分价值的 %奖励乙方;如果实际损耗率大于上述控制率,则由乙方按超出控制率部分价值的100%赔偿给甲方且增加5%的材料采购费用。

  7、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等),且质量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8、乙方自行提供所有质检及测量放线所需设备、工具及临时用电的配电箱。

  (1)本工程的放线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验线。

  (2)工程的测量费、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已包含在乙方的固定单价中,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工程试验工作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

  9、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将由甲方与乙方联合办理。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只负责运抵现场,乙方负责验收、核量、卸车、运转、倒运,并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1)一旦材料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负责材料保管、储存、合理使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限额领料的原则,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施工中实际材料用量超出材料损耗率以外部分的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至少提前两周对甲方应提供的材料提出材料申请计划,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验收接管材料。如果由于乙方所提计划不及时、计划量不足或规格型号错误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每月25日上报进度报表。

  第二章 质量、工期、安全

  第一条 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果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并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结构长城杯 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前乙方应进行图纸审核,一旦发现有设计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验收以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3、 本工程质量标准: 。

  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

  4、 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的质量体系必须对应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乙方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和主管工长要根据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确保全面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由甲方编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发、承包双方均按施工组织及创优计划组织施工,执行其中的各项要求。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配合甲方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的检查

  乙方自检检验合格后在隐蔽验收前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整改完毕并重新组织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监理验收签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由甲方专业工长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乙方主管工长和相应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参与,提出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定稿权为甲方。经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下发到乙方。发、承包双方均按方案和交底中的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乙方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召集乙方参与该分项施工的所有人员,将交底向操作工人进行传达和讲解,要让每一个操作工人明白应如何施工,如何对自己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以及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完成技术交底。如未传达或传达不及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相关人员有责任在施工组织、创优计划、施工方案和分项交底中明确施工安排、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乙方相关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提出符合质量标准的省工、省时、省材料,甚至达到更高质量标准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定稿、审批下发传达后,则双方应按此执行。

  (8)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索取方案和交底。对没有方案或交底,没有明确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乙方对该类工程擅自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主管工长应充分了解甲方下发的施工组织、创优计划中的施工部署、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精心组织己方人员,在甲方指挥下合理安排施工。

  (10)各分项工程完成三检,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质量检查员检查后报甲方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核定验收。

  (12)对甲方及监理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完成。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修改甲方方案、交底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由于乙方擅自改动施工交底方案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4)出现工程返工时,由责任方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其它损失。

  第二条 工期延误的确定及奖罚

  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工等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收到相应的书面报告后应于2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事宜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照合同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XX0元/天 标准的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5、甲方制定承包项目的总工期和分段进度工期,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合理调配人员安排施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6、乙方未按照甲方计划组织人力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重新组织人力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计划按照甲方预定计划实施。如未在原定工期内完成计划,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违约金(按上第3条规定)。

  第三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未按安全标准施工,则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方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为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有关安全、现场、环境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省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同时遵守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交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明确的由责任方负责;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施工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后续相关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

  5、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由甲方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中制订,乙方须按甲方制订的措施、方案和交底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未按要求施工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由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制订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向其管理人员进行传达。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应始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定的条款进行处罚。

  7、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各项管理制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规定制度中未明确的并不表示甲方没有进行限制,甲方将根据现场发生实际情况,临时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乙方同样需要执行这些制度。

  8、乙方生产机械操作人员遵守挂牌标识的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技术措施、方案、制度、规程由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及各专业工长对其工人进行宣讲和传达。该项工作责任人为乙方相应管理人员。

  10、乙方人员进入本项目工地,就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各专业工长须按照已传达的甲方制订的相应的安全措施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安全的行为、做法及时纠正。

  12、乙方安全员须熟知各项安全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随时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员、专业工长的随时检查,对甲方相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14、无论是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上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乙方安全员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整改要求,乙方须按要求积极整改。

  1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及其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6、对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17、无论甲方人员还是乙方管理人员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8、乙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无安全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进行施工作业。

  19、乙方生活管理员配合甲方生活管理员,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随时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保证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应完全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1、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的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

  第一条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镇江市、扬中市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江苏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如达不到文明工地,因乙方造成的,从总劳务款中扣除 2 %。

  3、严格按照江苏省省“文明工地”评分表中的每一项执行,每月每项一次不合格者,罚款500~XX元。要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自身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乙方应使自己的生活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场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甲方生活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乙方生活管理员直接受甲方生活管理员的领导和监督,并对在日常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负责。乙方项目经理应全力支持其生活管理员的工作。

  4、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工长、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相关的专题会议。

  6、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域,由各专业分别负责。

  2、乙方设专人,每日清扫,确保现场内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无积水,无泥砂。

  3、现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求墙面干净,门窗玻璃明亮,地面无纸屑、烟蒂等垃圾;文件资料、图纸由谁使用谁管理,不得随意堆放,保持桌面整洁。

  4、现场会议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整齐清洁。会议室内悬挂有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图,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义务消防救灾组织名单。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封闭式管理。

  6、民工宿舍内由专人进行打扫,统一被褥,衣物等物品要摆设整齐,保持整洁、有序。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乱设开关和插座, 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7、施工现场厕所由专人按厕所管理规定进行打扫,保持厕所内干净、整洁。

  8、出现场的施工车辆遮盖严密,车轮清洗不带泥土出场。运输中遮盖不遗撒。

  9、乙方设专人负责,每日打扫整个生活区的卫生,清运垃圾。

  10、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乱涂乱画。

  11、及时排除积水并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施放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小便入坑。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预防可控制事故的方案、程序和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措施进行操作,将危险因素严格进行控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其他人员、机具产生的由甲方负责监督整改,乙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针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制订出专门的控制方案、程序和方法及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和执行,避免出现火灾、中毒、起重伤害、触电、雷击、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暑、疫灾等现象的出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劳保防护用品应保证发放到位,分别购置。健康证、特种人员作业证等必须的证件齐备,同时应响应国家安全生产部门制订的为特种作业和高危生产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及运行控制

  甲方根据本项目特点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进行评价,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更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方案、程序和方法,对生产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做到能源与资源的保护、废水与废物控制、扬尘控制、噪声控制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控制等管理,确保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

  1、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2、合理分配施工用水、电,避免浪费;遵守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项规定,保护水资源不被污染;

  3、对在施工中遭受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时进行恢复,保护生态环境;

  4、对扬尘和大气污染进行控制,控制粉尘、含尘气体的排放;对油漆、石棉等物品妥善保存,造成污染时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保对噪声进行控制,超过规定限值造成扰民的,扰民费由乙方承担;

  6、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等物品,进行分类后,不可回收物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可回收物另行堆放;由甲方统一处理;

  7、由甲方材料部门制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台帐,严格进行控制发放,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交底,必要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章: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施工图纸,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积极向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

  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委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

  9、当乙方不能按时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如工程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调整承包施工队或解除本合同。或当乙方自愿退出履行合同,结算时,甲方给予乙方已完工程量10%的罚款。

  甲方签:

  签约日期:

  乙方签:

  签约日期: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3) | 返回目录发包方(甲方):xxxxxxxxxxx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3、承包范围:xxxxxxxxxxxxxxxx项目模板工程

  二、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包辅材(不含对拉螺杆)、包模板、包木枋、包小型机具(电锯、台锯、电锤等)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质检站验收资料为准。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图纸和变更的混凝土与模板的实际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含超高费等。

  (2)模板制安人工及材料费《含模板工程所需的电锯、电钻,含模板(16000㎡)、木枋(400m3),含所需辅材(如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密封胶、pvc管等)、含运输费如(模板木坊汽车装卸运输以及材料场内二次运输等)》为 26 元/m2。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隔离剂、铁丝、铁钉、山形卡、pvc管、胶纸、嵌缝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 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 50 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不得超过当期结算总价的2%。

  (4)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5)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下浮。

  5、工作内容:

  a. 测量放线(甲方施工员放出每层测量基准线及控制标高点,其余轴线及标高引测由乙方完成)、配模、模板安装、清理木屑补模板缝、拆除并将模板上的旧钉拔除、粘接物清除、整理堆放整齐及堆到指定地点,清理模板粘接物及模内杂物、刷隔离剂等。

  b. 场内运输:木枋、模板、钢管支架及其它周转材料乙方所用材料在场内运输费及上、下车均已包括在本综合单价内。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 xxxxxxxxxxxxx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并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限额用量的文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塔吊、提升机,大型机械操作和电工由甲方机操人员操作。

  4、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及时组织钢管和扣件材料进场,负责搭设安全设施,指挥安全、质量、进度、施工技术,协调各种正常施工,指挥机械运转。

  6、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甲方收取乙方每人每月10元食堂搭伙费,甲方按6度电/人,3吨水/人限制用电用水量,超额部分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内扣除。

  7、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现场二级配电箱。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现场代表: (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四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安全资质证、税务登记证、外出施工证书、法人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由责任方承担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提供施工人员使用的木枋、模板等周转材料,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电动工具、锯床、手电锯、锯刀、创子、钉锤、卷尺、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7、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

  9、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四、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按甲方现场合理编制的工期组织计划施工,按甲方计划材料进出场,每次周转材料进场须甲方人员签确认数量,最后甲方统计总量。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按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10000元/天罚款。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 武汉市优质工程 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合同单价结算按优质工程标准定价,按市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结构优质标准;工程质量以资料或主体结构工程最终验收标准而定。本工程如因属模板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质标准,人工费的合同单价按10%下浮。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2~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XX元的罚款。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五、工程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人工费支付:

  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按节点付款,基础平±0.000付款一次,每六层结构付款一次,主体封顶付款一次,乙方在每个节点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进度并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工程相关人员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 70 %,主体封顶支付总价款的 85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二个月付至90%,三个月付至100%。

  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3、乙方必须办好进入当地施工的各种手续,以上合同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

  六、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除已完工程量不再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同时保留索赔的权力。

  2、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地维护地方及现场的综合治安,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罚款10000元或退场,,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4、结构内的收尾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模板新旧比例为8:2,即10000㎡的新模板,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0~10000元(从履约金内扣除),且单价下浮10%。

  6、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及每次拆模卸下的钢管、扣件、模板、木坊等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否则视具体情况罚款100元~XX元。

  7、每次砼浇筑前或每层周转料转运后,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00~1000的罚款,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8、模板封模前应将其内的杂物清理干净,以保证浇筑砼前模板内无杂物。否则每次罚款100~1000元。

  9、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10、因乙方原因出现爆模,乙方除及时按技术规范处理外,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

  1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2、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13、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签盖章后生效,结清人工费和材料费后失效。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4) | 返回目录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 政 编 码:

劳务合同范文第五篇

  (甲方)与受聘船员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公司______ 轮任_____职工作事宜,双方自愿签劳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负责与船东签订劳务外派协议,负责向乙方解释本外派合同,说明工作性质和内容。维护乙方在外派期间的合法权益。

  b 负责办理派遣乙方赴外轮工作的有关出国手续。负责办理乙方的外籍证件。办证费用根据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c 对乙方有绝对领导权,有责任监督乙方在派出期间的行为。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2、已访义务

  a 身体健康,具有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远洋船员资格。

  b 绝对服从甲方领导,同意并服从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劳务外派协议,同意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c 遵守所服务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国际法规,为个人行为负责。

  d 必须具备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船员)等有关证件。所有证件应当符合中国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办证用照片(自费)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为___个月(在船期间)。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协议执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船终止服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任何个人原因请求辞职均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下船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扣发全部合同奖金。

  3、乙方如遇配偶或直系尊亲病危或举丧之事,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离船。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甲、乙双方各负责一半。

  a 本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航行中或停靠不方便之港口,则合同自动延续到船舶到达船员可以离船之港口。合同届满时如船舶在远离中国之港口,且几个月后才能抵达远东港口,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船舶回到远东地区方便下船之港口。

  b 乙方因工伤、病,且有医生证明或由于船舶原因及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在船工作的,从下船之日起,合同自行终止。

  c 本合同期内,根据船东安排调遣乙方到其它船舶工作,乙方应服从安排,本合同继续履行。

  d 乙方在船上工作时间为 8 小时/天,每周七天。因船上工作需要加班时,除非得到船长的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大副、大管轮每天上午安排、带领、监督本部船员工作)。

  第三条、乙方待遇

  1、在合同期内实行国外工资制,外币工资标准按本合同本条第二款的标准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标准(以美元计算):a=b+c

  a 合同工资总额:_ 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b合同奖金:___usd____(美元____元整) /月。

  c实际每月留船薪:usd____(美元____ 元整) /月

  3、乙方的合同奖金,在合同履行期间,暂由甲方保管,待乙方完成合同后,由甲方代船东或其管理者一并发还(不计利息)。如乙方违约,则根据合同规定,酌情扣发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

  4、乙方因正常履行合同上、下船的交通及食宿费用(指接到甲方通知从实际居住地至集结地和返回中国下船港至实际居住地),按甲方规定的标准由甲方负担。

  4、甲方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合同期内乙方在国内的其他福利待遇及其家属生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违约条款

  1、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违反船东或甲方的规定或国家外事纪律,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无理取闹、不服从指挥以及工作不称职等原因而被遣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合同奖金。同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乙方因走私、贩毒、吸毒、嫖娼或违反船舶停靠地法律、法规而被刑事处罚或罚款时,刑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罚款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合同奖金并向乙方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承诺完全同意本合同规定的薪酬标准,并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向任何组织就船员薪酬问题提出要求,不接受任何组织或在其影响下由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额外报酬。对于在国际组织强行要求下船东或管理者支付的合同工资以外的报酬,乙方有义务全额将此报酬返还船东或管理者。违反本规定者,甲方有权以此数额为标准从乙方合同奖金中扣除,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保护与保险

  1、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与船上其他船员同等的劳动保护权利。甲方按船东规定发给乙方工作服或工作服费用。

  2、甲方保证船东或其管理者为乙方办理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亡,甲方负责向船东或其管理者索要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的保险金,并全部交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病住院,医疗费用由船东或其管理者支付。甲方负责督促船东或其管理者按合同规定执行。

  3、甲方不得挪用支付给船员的因工伤、亡赔偿金;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要超出船东或其管理者赔付标准以外的补偿。

  4、乙方在船期间,由于潜在的疾病突发或乙方有意隐瞒的旧病复发,其在船期间的治疗费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规定办理,甲方不再负责其再次发作后的治疗费用。

  乙方在上船前及合同终止后发生的疾病及意外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合同期内罹患、发现的下列疾病,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负:

  各种性博_艾滋病;镶牙;乙方在未上船前已经患有的各种慢性疾博_

  第六条、双方商定补充条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 日在____ 签订,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仲裁。

  甲方: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外派劳务合同附件:

  关于因公伤亡保险赔偿金分配的声明

  姓名:

  职务:

  所服务船舶名称:

  本人在__________ 轮服务期间,如果因意外身亡,根据保险合同应得人身保险金,按如下百分比,在表格所列亲属中分配。本人在船上应得的工资余额及其他私人财物,全部归(妻子_ 父母_ 子女_ )所有。劳务合同范文节选!

  序号_ 姓名__ 与本人关系______ 联系地址/电话_________ 百分比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手印:

  甲方见证人签字:

  签字地点:________签字时间:____ 年__ 月__ 日

劳务合同范文第六篇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单价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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