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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更新时间:2024-04-26 22:38:54

  2024年重庆精神损失费赔偿计算方式:

重庆精神损失费计算方式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式: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二、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年

  (2)60-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5年

  以上计算公式中的伤残赔偿指数,根据伤残评定级别来算,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级~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也就是说,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依据

  重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193元/年

  重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7814元/年

  重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638元/年

  重庆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5796元/年

  重庆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4498元。

  全市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1035元。

  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2452元

  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4556元

  注:用于2017年4月至2017年3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重庆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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