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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节范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1:59:54

2020春节范文

2020春节范文(一)

  一个人的欢乐单调而易逝,但如果一群人因为同样的理由同时释放发自内心的欢乐,这种欢乐将被无限制地放大,给一个理由,让一群人为这个理由而激动,为一次相聚而额手称庆,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圣诞,给了我们一个契机,一个可以相互渲染、一起宣泄,让欢乐的铀元素向心运动,相互碰撞,为湘泉而欢呼!

  一、晚会主题:

  嘉年华的英文单词是“carnival”,“carnival”这个概念源于威尼斯,翻译过来就是“狂欢节”的意思。“人生百年难忘湘泉”。通过圣诞节晚会,营造一种团结向上,青春健康,气氛活泼,推崇湘泉特色。

  二、创意阐述

  这是一次新老朋友的交流晚会。“圣诞晚会”作为一种极具亲和力的交流方式,在各大酒店普遍推广,为使我酒店的圣诞晚会更具湘泉特色。因此,有以下设想:

  第一乐章欢乐

  本章以8名舞蹈演员在轻松欢乐的《铃儿响叮当》乐曲中翩翩起舞拉开整场晚会的序幕。用电光花制成“雪花”图案,以“湘泉欢乐嘉年华”7个大字组成字幕烟花,点明晚会的主题,拉开了第一乐章的帷幕。以组合烟花烘托出圣诞节的多姿多彩;又以狂潮烟花衬映出节日人们的欢乐心情。视野开阔,层次分明,恰似雪花飘舞,又似万马奔腾。

  第二乐章喜庆

  本章通过主持人的指挥棒将刚刚出炉的新歌与飘散在记忆中的老歌巧妙地编织在一起,时而热辣,时而怀旧;用不同方式诠释同一首歌,让同一首歌也变得生动起来;时而让你随着热力四射的劲舞兴奋到极点,时而又在阳春白雪般的探戈鼓点沉醉于许多年前的西班牙宫庭,……歌声、笑声、欢呼声分别在不同高度和跨度开苞定格,加上荧光棒交相衬托,使整场晚会在五彩缤纷,高潮迭起,可谓是红梅朵朵,银蝶飞舞、流星闪烁,演绎出湘泉丰富多采的都市风光,使人寓情于景,喜庆万分。

  第三乐章参与

  本章通过每一位入场者的号码,在晚会中间穿插几个互动性节目,抽到号的

  与会者上台与歌手、主持人亲密接触或来表演。如“模仿秀”模仿最像的有奖。既有浓妆淡抹之情调,又有雷霆万钧之气势。在期待和守侯中,将晚会推向高潮,令人目不暇结,回味无穷。

  三、场景布置(略)

  四、晚会流程

  1、湘泉大酒店领导致欢迎辞

  2、音乐《铃儿响叮当》中主持人开场。

  3、歌舞节目

  4、游戏、模仿秀

  5、杂技

  6、游戏、抽奖

  7、相声、小品

  8、歌舞节目

  9、“幸福拍手歌”中结束晚会

  五、节目单(暂定)

  1、领导致欢迎辞

  2、大型歌舞《铃儿响叮当》

  亮点:渲染晚会主题

  演唱:全体演员

  3、男声独唱《暗香》(伴舞)

  《唯一》

  《从头再来》

  演唱:刘达(etv经视《绝对男人》入围选手)

  4、女声独唱《痴狂》(伴舞)

  《奴里》

  《青藏高原》

  演唱:杨青(湖南省优秀青年歌手)

  5、互动环节游戏、嘉宾表演

  6、歌曲《戏曲联唱》

  《玫瑰香》(伴舞)

  《什锦菜》

  演唱:陈戎(湖南省优秀青年歌手、国家二级演员)

  7、歌曲《失忆恋爱备忘录》(伴舞)

  《她一定很爱你》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演唱:詹添(湖南省优秀青年歌手)

  8、女子民乐组合《经典民乐联奏》

  《阿拉木罕》

  《胜利.维多利亚的笑容》

  表演:湖南省第一支女子民乐队

  9、相声口技

  表演:赵学智张伟(某著名相声演员)

  10、互动环节——超级模仿秀

  1

  1、经典老歌《枉凝眉》

  《某的金山上》

  演唱:吕琦(著名反串演员)

  1

  2、独舞《飞天舞》

  表演:吕琦(著名反串演员集歌舞、演唱于一体)

  1

  3、杂技《敦煌柔术》

  《晃管》

  表演:福建省杂技团

  1

  4、组合《中国功夫》

  《精忠报国》

  《粉墨人生》

  亮点:融技巧、演唱于一体

  演唱:风云兄弟

  1

  5、互动环节——抽奖、赠送礼品

  1

  6、开心脱口秀

  表演:何晶晶(湖南著名笑星)

  注:或选择李清德、周卫星

  1

  7、异国风情舞蹈

  表演:俄罗斯舞蹈队

  1

  8、主持人致辞,宣布晚会结束,全体演员谢幕

  六、执行程序(略)

  七、费用

  1、主持出场费

  xx娱乐频道著名主持

  xxxx省话剧团青年演员

  2、演员出场费

  3、乐队4人

  4、舞蹈队8人

  5、音响师灯光师各1人

  6、策划执行费

  总费用

  八、宣传策略

  1、总体方略

  匠心独运湘泉的文化品牌,以圣诞为契机,挖掘出星城最具本土精萃的歌厅文化,以及老百姓情怀所致,构造欢乐嘉年华的专场晚会,形成企业架构扩张力,提升企业的关注度和亲和力。

  2、宣传口号

  人生百年难忘湘泉

  送份情谊给大家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欢乐嘉年华

  3、媒介宣传(略)

  长沙是座古城,但其千古的湖湘文化却一直以一种开化的姿态面对着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湘泉以飞翔为梦想,依托圣诞这个特殊的欢乐嘉年华的专场晚会欲展翅高飞。

2020春节范文(二)

  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确保职工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省、市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今年的送温暖活动。12月23日省总工会下发了《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省总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方案》,将组成11个调研组,分别由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分赴全省17个市和部分省产业、大企业走访慰问、调研情况;近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送温暖活动安排专题会议,研究两节期间群众生产生活问题,随即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对元旦春节期间做好走访送温暖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由市级领导带队,分市直和县区对困难群体中的代表进行走访慰问。为做好省市各级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现就全市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送温暖活动的主要内容: 本次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确定自2010年元旦开始,到1月底结束。主要是协助安排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领导以及市有关部门的走访慰问活动;同时,市总工会将统一组织力量,抽调市总机关有关部门人员深入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家庭访贫问苦,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组织、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好“五送”活动,具体帮助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各级领导在走访慰问活动中重点了解的内容如下:

  1、倾听下岗失业人员和特困职工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体察职工情绪,准确了解特困职工的生活状况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调查了解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各地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的解决,井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3调查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政策,以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4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情况,开展送温暖活动的打算、措施等。

  5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劳模先进人物和军转干部家庭,广泛宣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政策,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l、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特困职工;

  2、因大病、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

  3、企业中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军转干部及单亲女职工。

  三、组织形式

  省总工会领导来临沂走访时,除听取市总工会汇报外,还要听取走访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家庭所在县区工会汇报(每户1000元慰问金),了解特困职工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要求,检查指导工会送温暖活动的安排和开展情况。

  市及市有关部门领导分组走访慰问的形式和对象,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安排。其中,工会负责困难企业中特困户的名单确定和走访安排。各县区工会要分别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并从每个特困企业中确定两户走访对象,即每县区确定两个特困企业、四户特困职工家庭上报。

  各县区对于省、市领导走访外的各自掌握的特困职工户,要认真落实市总送温暖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送温暖活动,并认真做好送温暖总结和统计工作。省以上困难劳动模范的走访慰问,市总工会根据全总、省总工会要求正在制定方案,将安排专门资金走访。县区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县区优先纳入送温暖对象中自行安排走访;市直单位的困难市劳动模范,由市总工会统筹兼顾。

  四、时间安排

  省总工会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从2010年元旦开始,到2010年1月底结束。届时,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

  市领导同志的走访慰问的时间是1月6日至10日。

  各县区总工会要将确定走访的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户名单及其简要情况于4日下午前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工作部。

  五、几点要求

  1、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工会要把关心职工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全局性工作抓紧安排部署、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省、市领导走访慰问的准备工作,要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走访活动的顺利进行。

  2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体现工会组织的特色,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企业、关爱特困职工、扶危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

  3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廉洁俭朴,轻车简从,食宿从简,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做好表率。

2020春节范文(三)

  落实冬春季节需口粮救助情况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农户灾情核查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44号)和《关于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民发电〔〕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时间

  年月日-日

  二、调查内容

  对月份以来旱灾受灾农户灾情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此次调查工作要求核查到户,乡镇由2名以上的调查人员(其中要有1名乡镇干部)深入到受灾农户家庭,重点掌握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作物受灾绝收情况、家庭现有粮食、家庭收入、缺粮时段及数量、自救能力等情况。村组自查后要组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排查要进村入户,不漏村组,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复查要做到不漏乡(镇)、不漏重灾村组。调查工作中,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好缺粮需救助时段,不得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人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纳入需救助受灾困难人员统计范围,也不能将受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员排斥在外。

  三、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县民政部门牵头,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粮办、县社保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各乡镇要动员和组织力量,采取村级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调查工作。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组织会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月日前,乡(镇)在组织村组自查、评议公示的基础上,完成排查、数据汇总、会商评估和审核上报;月日前,县级完成复查、数据汇总、会商评估、救助预案制订和审核上报;9月25前,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送会商审核调查汇总表、救助预案备案表。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民主评议负责人、入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须在登记表上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须在汇总表备案表上签字盖章后上报。由于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目前旱灾仍在持续,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调配好人员力量、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严格政策界限。此次调查结果将作为下步落实救助措施的重要依据。调查工作中,要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好缺粮需救助时段,不得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人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纳入需救助受灾困难人员统计范围,也不能将受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人员排斥在外。县级要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下级上报的调查汇总数据认真逐项审核和逐级会商分析,会商审核过程中要注重各类相关数据的衔接和逻辑关系。

  (三)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复查要做到不漏乡(镇)、不漏重灾村组。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组织会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调查工作中,要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计,坚决杜绝自上而下分配指标、按受灾人口比例进行测算统计等错误做法;不得错统、漏统、虚报、瞒报,人为扩大和缩小数据。组织民主评议负责人、入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须在登记表上签字,各乡镇政府负责人须在汇总表、备案表上签字。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县直部门在会商评估和审核过程中,以及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要责令返工、限期整改。县监察部门要对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或干扰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2020春节范文(四)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经营储存场所、零售网点和燃放点安全,让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安全检查,对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门店(户),实行总量控制,岗前培训,严格审查,依规发证。加强对允许经营销售时段的安全监管。

  公安部门:把好非法运输渠道源头关口,依法依规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准运证,加强对烟花爆竹限时禁点燃放时段的安全监管;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大型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审批程序,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安全管理。

  工商部门:加强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质监部门:做好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

  供销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供应,加强进货、销售、配送、回收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消防部门: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监管,制订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茅箭、张湾、开发区按照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市政府《十堰城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部署

  1月上旬,市安办筹备召开XX年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对2008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对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采用以会代训形式,对城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负责人、零售网点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等方面知识培训,以增强业主安全经营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行为。

  (二)把好“六道关口”,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把好零售网点设置关。XX年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布点规划进行布点,原则上在2008年布点基础上再减少10%。茅箭、张湾、开发区烟花爆竹布点工作,由辖区安监部门写出布点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再行布点。

  二是把好销售许可证发放关。茅箭、张湾、开发区安监局,要依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证条件,严把许可证发放准入关,并于XX年1月10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同时将发放情况报市安监局备案。城区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办理经营许可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岗前培训,统一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批发机构安全风险抵押金向市安监部门缴纳,零售网点风险抵押金交所在辖区安监部门。城区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与批发机构签订供销合同和回收协议。

  三是把好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关。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XX年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品种为: 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雷王、摔炮、搽炮等危险性爆竹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销售超出市燃放办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

  四是把好允许储存数量关。专店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25件,专柜销售点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10件。

  五是把好连锁经营配送关。XX年我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仍实行专营

  公司配送销售形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为主要内容的连锁经营方式。批发企业要与经营户签订配送协议,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城区有经营批发资质的机构统一进货,零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产品,由经营户交批发企业(霖威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六是把好配送、销售、燃放及回收时间关。配送时间:XX年1月15日(腊月二十)至2月10日(正月十六);销售时间:XX年1月20日(腊月二十五日)至2月10日(正月十六);燃放时间:XX年1月25日(除夕)至2月10日(正月十六);回收时间:XX年2月11日(正月十七)至2月15日(正月二十一)。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加强源头治理,严打违法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务区,要增派人员,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非法、伪劣的烟花爆竹流入城区市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组织开展2至3次烟花爆竹执法检查,明确相关人员,加强对集贸市场、出租房屋、闲置的厂房、库房等重点场所的清理排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严厉处罚。对各部门查处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市安监、公安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销毁。

  积极受理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市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实行限时禁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宣传,引导市民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正当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学生离校、放假前的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五)加强节前检查,规范经营行为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存储场所安全检查,坚决杜绝超量、超高储存现象,杜绝违规经营和存储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现象。对零售网点的检查要突出其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等方面内容。每个销售点必须有1―2人专门看护,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周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销售点内的烟花爆竹。

  (六)突出重点时段,实行动态监控

  要切实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燃放秩序维护。特别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街办及社区内保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认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房都有干部、群众值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年春节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节重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

  (二)完善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安排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建立工作互动,信息互通工作机制。通过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确保XX年春节十堰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加大责任力度。安全生产及赋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切实加强XX年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0春节范文(五)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足府办发﹝2008﹞2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我们2009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原则,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肖文斌任组长,副镇长殷光明任副组长,武装部部长陈太利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全办,主任晏大荣、副主任陈云、向燕青、伍照勋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要求名村、社区相关单位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及时把名单上报。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决定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布局;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监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村、社区职责

  按照“属地监管”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要作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燃放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管理,做好销售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1﹒销售网点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供销部门提出选点方案,于2009年1月5日前报县政府燃放办决定,根据县政府的布局决定,县安监局审查核发《临时销售许可证》,工商局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2﹒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2009年春节期间我县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10大类192个品种。允许销售、燃放的每件烟花爆竹产品包装箱上均贴有县安监局、县供销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

  3﹒储存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4﹒我镇为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销售公司配送时间:从2009年1月13日至2月9日止;销售时间:从2009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止。临时销售网点在许可期限满后,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由经营户交由专营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二)坚决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烟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全县燃放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扰乱了烟花爆竹正常的市场秩序。

  1﹒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渠道。

  2﹒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

  3﹒积极受理各类举报线索。受理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并按照职责分工交由有关部门限期进行认真查处;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加强燃放安全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要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创和谐”主题,开展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自身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

  1﹒突出宣传重点内容。加强对《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引导公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及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公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公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防止因不当燃放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

  2﹒突出宣传重点对象。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村庄、院坝,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发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宣传品及案例、图片、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烟花爆竹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杜绝酒后燃放、违规燃放的行为。

  (四)丰富宣传教育形式

  春节前,在社区、村社广泛开展“遵守燃放规定,共创和谐家园”宣传活动;要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向广大公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公民咨询等。

  (五)划定限放区域,开展安全检查

  1﹒严格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按照县政府的《通告》,把本辖区禁放、限放区域的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开展重大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定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在2009年1月18至2月9日期间,落实24小时守护制度,确保绝对安全。

  3﹒加强销售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对许可的销售网点,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要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强化现场监管,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各村、社区要建立社区燃放秩序自治组织,组织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加强燃放秩序维护力量;特别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村)委会、内保单位的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逢对接,真正做到每条街道、每个小区、每个大院、每栋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守。各地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由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严防死守,要明确看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禁放区域和禁放场所绝对安全。

  2﹒强化消防灭火和伤员救治措施。各村、社区,集中开展清理可燃物行动,消除火灾隐患。督促限制燃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自备消防力量,配备简单灭火器具,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消防队要针对居民棚户区、旧房密集区、消防车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预案,落实值班执勤力量。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派出所要严格依法严肃查处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以及“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行为。要加强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地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GA 183―2005)的有关规定,提前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燃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全县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镇安监办要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行政区域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将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情况报送,畅通信息渠道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须按时真实报送相关报表,汇总后于2009年2月13日前向县燃放办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龙水镇2009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XXX镇人民政府

  二OXX年XX月XX日

2020春节范文(六)

  为全面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目标

  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11月6日—2016年2月22日)

  1. 各乡(镇)要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地点、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向社会进行通告,方便群众办理;

  2. 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并监督其按照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地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3. 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 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 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xx 联系电话:xx

2020春节范文(七)

  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办文【2017】)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现烟花爆竹管理“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零扰民、零污染”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发动本系统本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禁鞭工作措施,确保干部职工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及人员财产损伤事故,创造良好的禁鞭秩序,提供安宁、祥和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王红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卫东同志、宗志玺同志任副组长,向伟华、陈炎焱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由局办公室主任向伟华同志协调组织开展禁鞭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鞭工作。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专题研究禁鞭工作,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一步传达县禁鞭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禁鞭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禁鞭工作落实到位。

  (二)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等平台作用,利用宣传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进行禁鞭宣传。具体要求如下:机关办公楼前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及置放宣传牌;各小区按属地管理原则逐户发放禁鞭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各二级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及置放宣传牌,有条件的利用LED屏滚动播出禁放标语,使干部职工了解我县禁鞭工作的相关要求,确实做到不买鞭不放鞭,形成良好的禁鞭氛围。

  (三)对照包保要求,落实包保责任。各单位对所管理的人员和工作生活场所按照县城区禁鞭、消防和综治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开展值班监督,确保包保区域禁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

  (四)开展检查督办,落实责任追究。在规定禁鞭时段,组织专班进行明查暗访,对干部职工买鞭放鞭行为,按照县人民政府《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作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各二级单位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情况及痕迹管理情况于16日前上报局办室。

2020春节范文(八)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全区人民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完善文化惠民服务机制,营造欢乐、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巩固创建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传承我区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目的,丰富和活跃全区城乡群众节日期间的精神生活,营造与时俱进、昂扬向上、开拓进取、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传达区委、区政府对广大市民的亲切关怀,鼓舞广大市民共同为建设美好xx添砖加瓦。

  二、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区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期间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宣传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宣传形式

  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在市、区广播电视、报纸、政府信息网站、局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

  一是突出专题宣传。在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栏目进行专题宣传,强化新闻报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展现我区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的文化系列惠民活动全景。

  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及时性特点,以xx区政府门户网、区文广新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及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网站为主,开设专栏,通过图片、消息等形式,进行全面报道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精准发布信息,扩大我区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分工安排

  (一)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在xx区政府门户网、区广播电视台、区新闻中心等网站、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工作。

  (二)公共文化事业股:负责全区系列文化惠民活动情况收集、整理及指导相关活动的开展等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三)区图书馆、区文化馆:负责在各自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自承担的系列文化惠民活动。

  (四)区电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xx区2017年元旦春节元宵期间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安排表》制作成电影格式在映前播放,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自身承担的放映工作任务。

  (五)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在各自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各自承担的系列文化惠民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属下各单位,各综合文化站要把元旦、春节、元宵期间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宣传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精心策划,通力协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交流,沟通信息。各股室、属下各单位,各综合文化站要认真总结提炼系列文化惠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内对外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2020春节范文(九)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加强2017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要求和市工商局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的工作安排,为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维护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节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违法经营行为;规范一批市场和经营者,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曝光一批影响较大的、典型的违法经营案件,切实维护好节日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县工商局决定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岑道祖

  梁志伟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股,办公室主任由县工商局副局长岑道祖担任,副主任由消保股股长秦金明担任,负责开展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整治行动。

  三、整治时间及整治重点

  (一)整治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1日。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品批发经营户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的市场准入资格是否合法,推动市场业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内部经营者资格审查、上市商品质量查验等各项制度,坚决防范各类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督促场内经营者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把好上市商品质量关,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2.加大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力度。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实际,选择重点场所、重点市场抽查监管,科学合理确定抽查面,采取综合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力度,对经营主体、商品及服务质量和经营竞争行为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管。

  3.加强商品展销会监管。针对春节期间,各种商品展销会较为频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情形较易发生等情况。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商品展销会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认真做好对设展、展销和撤展三个时段的监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展销会的消费投诉,切实保护举办单位、参展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农贸市场监管,严禁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一是要加强对春季农资市场监管。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农资经营户的日常检查力度,密切注意辖区农资市场的动态,及时了解市场变化情况。二是要加强对农资经营行为的管理规范。继续抓好“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管理和服务,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确保农资商品质量。三是要加大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农资经营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5.加大网络市场监管。一是依靠总局网监平台,比对自治区工商局提供的网站主体数据信息,运用公共搜索引擎和垂直搜索引擎,通过网页浏览、关键词搜索、现场检查、经济户口信息比对等途径,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实施动态监管,分类建立网络经营主体台账;二是组织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服装、鞋类、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等重点商品的整治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网络商标侵权、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6.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改善农村商品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7.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依据《产品质量法》以及相关规定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按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督促消防产品销售者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8.配合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参加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是市场违法违章行为多发期,也是重大安全事件易发期,加强市场监管事关发展、民生和稳定。各工商所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各工商所必须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县局的部署,周密安排,积极组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工商所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增强社会公众的商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要加强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发挥舆论引导、正面宣传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工商所,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积极防范,认真处置。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重大商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商品安全突发事件,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六)加强值班,畅通信息。要认真落实xx县政府和市工商局关于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局机关和各工商所要坚持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商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向县局和地方政府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请各工商所于2017年1月4日上午下班前和2017年2月6日下午下班前,分别将工作计划、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含3—5张工作照片,附图片说明)及统计表通过县局OA报县局消保股邮箱。联系人:

2020春节范文(十)

  为切实保障2018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做好信息核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严格质量安全检测。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见附表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20春节范文(十一)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建筑施工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府办发〔2017〕x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水平;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爆措施,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确保全市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

  市城乡建委成立2018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城乡建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城乡建委建管处、市安全总站有关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城乡建委的职责。督促、指导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开展对全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督促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的职责。具体负责对在建建筑施工场所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巡查检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各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组织好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等。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宣传教育;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前落实到位,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或水源,落实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工作;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的巡查,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要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遇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8年2月10日之前)。各区县城乡建委要结合本工作方案和辖区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本辖区建筑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宣传教育(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筑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对“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特别强化新增禁放点和禁放品种的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集中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警示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同时,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

  (三)第三阶段:检查整治(即日起至2018年3月4日)。市安全总站和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督促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做好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同时要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看护,对违规燃放者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

  (四)第四阶段:全面看护(即日起至2018年3月4日)。每日上午7时至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各工程参建单位要组织工地留守人员加强建筑工地及周边巡查守护,确保工地安全。

  (五)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18年3月4~6日)。总结工作,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切实达到“四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全市建筑工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加大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落实整改。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区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要加强与辖区燃放办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保障信息畅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并于2018年3月7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安全总站(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市安全总站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市城乡建委。

2020春节范文(十二)

  各旅游企业: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障节日期间旅游活动的安全有序,结合xx市假日旅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责任,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和协调服务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假日旅游工作职责,全力以赴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决定成立xx市春节假日旅游接待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xx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安全有序

  市旅游行业假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要各尽其职,加强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要重点抓好旅游安全保障,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要以全面提高旅游接待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游客的正当利益。要把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科学统筹假日旅游工作。一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春节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对各旅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娱乐场所、餐馆摊点、农家乐旅社等设施和场所进行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抓好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防各类疫情的发生或扩散;抓好旅游景区游道、空中索道、澜沧江夜游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落实重点景区、重点地段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旅游高峰时段控制进入或人员分流,严防发生踩踏、挤伤等危险,加强对各景区、旅游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供水、供电、卫生等方面的检查,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接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二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督、运政、物价等部门,在节前、节中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杜绝旅游从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重点整治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诱骗消费、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严禁无证经营、使用无证导游、不履行旅游合同、调用无营运资质车辆接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全州旅游标准化建设,清理本辖区内旅游接待单位,督促旅游各要素开展旅游行业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对旅游购物企业建立健全商品销售售后服务体系和基础台账;检查旅游购物企业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规定,充分发挥“xx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调度中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管工作力度。三要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确保假日旅游工作运转顺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旅游信息预报和发布工作,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建立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计以及节日市场供求、价格等旅游公共信息,引导群众错峰出行,理性出游。四要努力提升服务接待质量。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在接待服务中要重视细节,切实提高服务水准。针对春节期间旅游市场特点,积极组织推出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各企业要做好春节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节前动员,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游解说、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因游客量的增长而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切实做到优质服务,保证质量。进一步提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五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旅游企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春节期间旅游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协调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在节前会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各旅游行业、各重点旅游企业春节期间旅游接待工作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请各旅游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旅游接待准备。

  请各旅游企业将春节期间接待方案和24小时值班安排表于2018年2月13日前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管股。联系人及电话:陈xx,xx(传真),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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